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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重磅新规:招投标严禁强迫民企设分公司、加协会,不得以历史业绩、资质"卡人! 国务院重磅新规:招投标严禁强迫民企设分公司、加协会,不得以“历史业绩、资质”卡人! 1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这份文件明确提出:严禁对民营企业违规设置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附加条件,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历史业绩、资质等不合理要求。 1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这些政策就是要“在提升制度执行力、推动制度落地见效上进一步加力,为民营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破壁清障”。 01 三管齐下:破除民企招投标隐形壁垒 近年来,招投标领域的隐形壁垒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拦路虎。有的地方通过要求在本地设立分公司、拥有特定区域业绩、强制加入当地协会等不合理条件,将大量民营企业挡在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针对这些顽疾,国家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关鹏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从三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配套机制建设。发布《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引导招标人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平性自查等机制。 同时,指导督促各地方抓紧制定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分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 二是强化数智技术应用。前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组织安徽、浙江、江苏、广东、贵州等地,围绕招标文件合规检测等重点场景,训练了一批专业大模型。 累计已在3.1万个招标项目中开展招标文件智能检测,纠正违法设置资质、业绩条件等问题1.9万个,成效初显。 三是加大监督纠错力度。密切关注各地招标投标政策措施制修订动态和市场运行情况,发现要求民营企业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情况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02 重磅文件:13项措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了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涵盖了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在扩大准入方面,政策明确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 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 在打通堵点方面,政策要求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 在强化保障方面,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 03 技术赋能:大模型成招投标监管利器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的新政策中,数智技术的应用成为一大亮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将进一步强化大模型技术在招投标监管中的应用。 关鹏表示,下一步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模型训练和优化,稳步拓展应用范围,完善应用机制,提高识别各类不合理限制的精度和效率”。 这意味着,以往人工难以全面检测的招标文件隐性壁垒,现在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更精准、更高效地识别出来。 这一技术已在安徽、浙江、江苏、广东、贵州等地部署。数据显示,相关模型已覆盖3.1万个招标项目,精准识别并纠正1.9万个涉及资质限制、业绩门槛等不合理条件的问题。 04 监督保障: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为确保政策真正落地,国家将加强监督查处力度。关鹏明确表示,将“适时公布一批违规设置交易壁垒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这项措施意味着,那些仍然顶风作案、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门槛的地方和单位将被公开曝光,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各地招标投标政策措施制修订动态和市场运行情况,发现要求民营企业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强制加入协会等情况的,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坚决予以纠正。 此外,政策还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随着《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发布实施,一个更加透明、公平、高效的招投标市场可期。 那些曾经被“历史业绩”、“本地分公司”、“协会会员”等无形门槛挡在外面的民营企业,终于将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正如国家发展改革委所言,这项改革旨在“为民营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破壁清障”——而这堵墙的倒塌,将释放出民间投资的巨大活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