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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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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永定区西溪“一河两岸”整治提升项目示范段(寒陂下至西溪口)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区西溪“一河两岸”整治提升项目示范段(寒陂下至西溪口)工程 (项目名称)  已由  龙岩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永发改审[2017] 6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客家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客家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永政综[2016]106号文和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备忘录[2017]3号文的规定,现邀请区内所有符合资质的企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龙岩市永定区寒陂下至西溪口;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控制价为702428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施工图纸,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一级建造师适用《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施函〔2010〕80号);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须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024289 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8.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 责任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按本文件执行 。

3.8.      /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  08  时 00分 00  秒至    2018  年  2   月  9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五马第2号二楼)无记名购买。购买标书费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或现金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月 10 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大会议室,永定区凤城金凤路25号。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密封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客家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龙岩市永定区环城路春霭小区3#201室    ,邮编:364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7-3255682    ,联系人:   小谢

招标代理机构:  龙岩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  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门街五马第2号二楼,邮编:  364100 

电话:  0597-5938329    ,邮箱:  2714645821@qq.com  

联系人:    小陈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永定区凤城金凤路   

联系电话: 0597-5832917    

开标地点:龙岩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六楼大会议室  

地址: 永定区凤城金凤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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