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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金砂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厂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邀请函永定区金砂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厂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邀请函 招标编号:FJZH(2018)-113号 致龙岩市永定区建筑企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定区金砂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厂区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为龙岩市永定区金砂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龙岩市永定区金砂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永政综〔2016〕106号文及备忘录[2017]3号文规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永定区行政区域内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龙岩市永定区金砂乡 ;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为:178.898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污水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龙岩市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与合同管理中心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8.8989万元; 2.5. 工期要求: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工;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址为永定区行政区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4 月 13 日08时00分00秒至开标前到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南通路18号亿丰大厦12楼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前一天17: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者转账)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龙岩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04 月 23 日15时00分。 7.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地址: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永定分中心(广电大楼7楼)开标室)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密封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岩市永定区金砂乡人民政府 地址: 龙岩市永定区金砂乡 ,邮编: 364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5 5998 6846 ,传真: / 联系人: 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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